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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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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职能信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参与起草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根据本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制机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并负责其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参与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调处辖区内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负责地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参与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组织编制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参与制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地方性政策。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协助辖区内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执行辖区内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土地储备开发工作。

(七)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城市设计、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重要景观地区、城市景观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等保护规划管理工作。统筹实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等管理制度。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配合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城乡规划勘察测量的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负责监督实施辖区内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参与海洋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建设海洋强市的建议。参与拟定海洋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规划资源分局应当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和海珠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强化制度设计,积极作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资源执法体制。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服务的便民高效,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领导信息

区俊东

职  务:区政协副主席、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对全局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吴志勇

职  务: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对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联系机关第一联合党支部。

鲁 洁

职  务: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做好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陈晚华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土地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新滘东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新滘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联系机关第三联合党支部。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陈汉华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建筑、市政设施的工程管理以及规划条件核实、名城保护、城市更新、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建筑规划管理科、名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科、人事科。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联系机关第二联合党支部。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林 文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测绘管理、耕地保护、地质矿产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登记管理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区土地测绘中心)。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联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海珠分院。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李燕华

职  务: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工作分工:负责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土地储备等工作。具体分管规划管理科,区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区土地开发中心)、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联系区土地开发中心党支部、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党支部。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赖丽娟

职  务: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文秘、保密、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科技与信息化、网络与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信访、维稳、综治、扶贫、后勤管理、党群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兼任局系统新闻发言人。具体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宣传教育科、局工会、局团委。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联系机关第二联合党支部。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陈文娟

职  务: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负责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窗口、政策法规、重点项目督办等工作。具体分管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唐晓玲

职  务: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做好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张 虹

职  务:二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受局主要领导委托,负责土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土地管理科。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分管科室(单位)、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陈桂梅

职  务: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工会、妇女工作;协助陈晚华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赖丽娟总工程师分管政务公开、科技与信息化、网络与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信访、维稳、综治、扶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领导简介

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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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2013/11/1--网上办事大厅改版上线 2015年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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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域名为:etax.chinatax.gov.cn,以下简称“本平台”)是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网上申报平台,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我方是本平台的实际拥有者。您可根据您的需要选择适合的平台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您选择本平台,为维护您自身权益,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
广州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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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0-66662345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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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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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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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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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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