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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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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结古朵路与红旗路交叉路口东侧(玉树州红旗小学东侧约50米)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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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信息

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玉树州机构改革方案》(青办发〔2019〕9号)和《中共玉树州委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玉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是州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挂州粮食局牌子。

第三条 州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州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与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委、厅、局沟通与联系负责国内外经济信息收集。承办州委财经委员会各项会议的会务服务和协调、会议决定事项落实工作。承担省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州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州委决策提供建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州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州委财经委员会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抓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省及州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监管。安排全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编制和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工作。

(五)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分析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组织协调生态建设综合规划的有关实施工作。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贫困地区开发建设规划,承担以工代赈、异地扶贫搬迁的项目申报工作。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七)组织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州能源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意见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核准、验收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能源行业管理。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八)承担全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指导监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州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引导物流市场,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体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水平调控目标,研究提出调整少数由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指导全州价格认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的执行。负责全州粮食流通行业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政策性粮食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州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轮换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州级储备粮轮换申请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管州级粮食储备库。负责军供粮的相关工作。负责粮食应急调控。负责国有粮库物流设施的监管。负责州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业管理。实施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搞好粮食仓储和流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指导并推动全行业新技术的推广。负责粮食市场监测。

(十三)承担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州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州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领导小组、州支援帮扶合作交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本州三江源工程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在规划、固定资产投资、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发展等方面,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分别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2.与州农牧和科技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

1农畜产品方面的职责分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农畜产品的价格监控,州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农畜产品的生产,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农畜产品的流通。

2)在粮食安全方面的职责分工。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3.与州应急管理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煤炭、有色、化工、建材和天然气管道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分工。

1)州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

2)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煤炭、有色、化工、建材、商贸等工业企业和商贸领域行业管理。

3)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承担城镇燃气管道行业管理。

4.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州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州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全州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五条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粮食科牌子)。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秘书事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网络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实施全州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全州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指导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实施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搞好粮食仓储和流通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

(二)投资与项目管理科。研究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规模,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组织编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州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组织协调实施;衔接国家和省对基础设施、基层政权建设、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等专项资金,提出安排财政性资金及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建议计划,协调指导政策性使用方向;拟订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协调和监督;编制和下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负责拟定全州民航、铁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民航项目协调、管理和建设,负责全州项目库和在线项目监管平台的运行;按分工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重大项目、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市政设施、环资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对接和监管工作;研究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社会发展规划科。拟订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衔接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组织拟订和协调教育、卫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文体旅游广电、民政、通讯网络等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对接及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状况,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发布经济信息;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城镇化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部门规划;承担州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州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等职责。

(四)生态与农牧经济科(挂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牌子)。承担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州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日常工作;承担玉树州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全州“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和规划,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拟订全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林业(草原)、水利、扶贫、气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林业(草原)、水利、扶贫、气象等重大项目布局;组织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计划,监督管理以工代赈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州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建议和规划;负责涉及我州《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试验区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编制试验区重大专项规划,协调项目前期、资金落实、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和评估以及引资融资、相关经济国际合作、试验区宣传推介等工作;开展试验区绿色绩效考核。

(五)能源与产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州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全州能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搞好重大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涉及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提出工业、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服务业生产力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重大产业基地和服务业聚集区建设;统筹指导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全州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统筹指导服务业发展,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工业、服务业鼓励类项目和新兴业态认定工作;负责全州铁路、公路等交通项目布局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州铁路、公路等交通项目布局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制订铁路、公路水运、邮政等交通发展专项规划。

(六)价格与成本科。负责价格监测工作,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与市场供求情况和非常时期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预报、分析,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和调控;负责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预测、预警,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发布价格信息;负责制定和调整定价目录内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针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向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对区域内特殊时期主要农副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采取干预措施;组织编制特殊时期全州市场价格调控方案,管理和拨付政府各类市场价格调控资金。

第六条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3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今后“退一减一”,只减不增。

第七条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简介

玉树州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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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促进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4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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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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