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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不满意,是否可以把学籍放在录取的学校,人却到其他学校“寄读”?

悬赏: 0 我是老杜 分类:移民留学 浏览 1644 次 06-02 离任务结束还有 3320 天 0 小时
请问,在汕头市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不满意,是否可以把学籍放在录取的学校,人却到其他学校“寄读”?

其他回答

  • 不允许,“寄读”是违规行为。这行为属于“人籍分离”,是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明确禁止的行为。所有学校都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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