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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变化?

悬赏: 0 李四 分类:税务服务 地区:深圳 浏览 513 次 2018-07-27 离任务结束还有 1539 天 2 小时
如题~~~~~~~~~~~~~~~~~

其他回答

  •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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