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指南-【宝山工商局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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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基本编码 0105452000 咨询电话 56847539 监督电话 56677880-80113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上海市宝山区辖区内登记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 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通办范围 定点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收费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入口:

http://www.95ye.com/shop/9511.html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号)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办理地点:


1.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窗口

  地址: 宝山区/淞滨路1号1楼
   联系方式: 56847539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二) 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分公司注销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1 0 纸质 原件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 0 纸质 原件
3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1 0 纸质 原件
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1 0 纸质 原件
5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 0 纸质 原件

(三)申请文书名称


表格名称 下载范例
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doc
指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证明.doc


办理流程:

上海宝山区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适用范围

上海市宝山区辖区内登记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

数量限制

暂无

审批期限

(一)一般程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自收取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并准予登记的决定。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的,当场发给注销通知书。(二)当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收取材料的当日,作出是否受理并准予登记的决定。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核实程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申请人权利及义务

暂无

办理方式

1.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一名工作人员初审并收取材料,由另一名工作人员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适用情形除当场决定以外的不需要核实的注销登记申请。 2.当场决定 (1)业务描述受理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受理并核准。 (2)适用情形各类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3.核实程序 (1)业务描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决定受理,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适用情形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注销登记申请。

决定公开

暂无

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窗口接收:接收窗口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窗口接收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科(二)接收时间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夏令时13:30-17:00)。

行使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联办机构

暂无

权限划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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