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奈曼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关注:33

奈曼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领导班子及分工:

孙凤君:大队长,负责奈曼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2.职能职责:

(1)承担奈曼旗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3)依法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4)负责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和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粮食、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 违法行为以及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等行政执法职责。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1)负责重大活动、旅游赛事、体育赛事、节日庆典等活动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12)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13)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16)其他事项。与旗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股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股室不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其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行政处罚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或转交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主动接受旗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能股室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3.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0077

传    真:0475-4220615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诺恩吉雅大街3792号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

负责人:孙凤君

联系人:李明超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奈曼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78744.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