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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身份证补办的条件有哪些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嘉峪关本地生活为您搜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治安户籍派出所】:峪泉路派出所(峪新路205号)102室02窗口;五一路派出所(新华南路38号)大门口03室01窗口;胜利路派出所(胜利北路10号)103室03窗口;新城所( 新城镇政府院内)东侧新城派出所101室01窗口;新华所(五一中路336号)109室02窗口;建设所(祁连东路1555号)东侧办证室02窗口;文殊所(文殊镇石桥村10号)104室02窗口;前进所(迎宾西路2180号)101室02窗口;朝阳所(五一南路1939-1号)大门口办证室03窗口;明珠所(民政路895号)东侧办证大厅03窗口。查看地图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地址: 嘉峪关市公安局办证服务大厅(五一南路1645号)一楼4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很多地区已经可以代补办,有的地区补办不用再次提交照片,确切的信息流程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2、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3、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在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常见问题
1 、问:咨询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应怎样补办,是否需要“挂失”,以及丢失后证件被人捡到冒用,证件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公安部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嘉峪关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主要通过“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供在线服务。以下是主要信息: 主要功能 业务范围:支持身份证换领、居住证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事项的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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