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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什么要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注册类问题
3.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登录网址是什么?
答:甘肃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是 http://gs.122.gov.cn 。
4.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分为几个层级?
答:分为部级平台(http://122.gov.cn)和省级平台(http://gs.122.gov.cn)。
5. 个人用户分为哪几个类型?
答:个人用户网上注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用户类型,用户类型共分为:车主用户、驾驶人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学员、新车车主用户。不同的用户类型可办理的业务种类及应注意的问题也不相同。
6. 什么是车主用户?
答:拥有本地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
7. 互联网个人用户有几种注册方式?
答:(1)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与现有手机号码相同的个人用户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自行注册。
(2)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与现有手机号码不同的个人用户须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
8. 什么是驾驶人用户?
答:拥有本地驾驶证的个人用户。
9. 什么是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学员?
答:在本地办理驾驶证初次申领业务,且本人名下无机动车的学员。
10. 什么是新车车主用户?
答:对于全国范围内没有机动车和驾驶证、需要在本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个人用户。
11. 个人注册用户拥有哪些功能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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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自行注册的车主或驾驶人用户 |
互联网平台自行注册的学员用户 |
互联网平台自行注册的新车车主用户 |
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的车主或驾驶人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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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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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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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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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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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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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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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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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人用户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注册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个人用户窗口注册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除外);暂住居民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港澳居民提供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到窗口注册,注册时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保存时,会核查用户手机号码的唯一性,如果之前已经被其他个人用户注册,则不允许重复注册。
13. 个人用户互联网注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需准确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明类型和号码、手机号码、邮寄地址等)。
14. 个人用户能否自行注销账号?
答:个人用户可以在网上自行注销账号,也可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用户账号注销业务。
15. 注册学员用户时提示“用户在当前发证机关已经核发驾驶证”,导致不能注册怎么办?
答:学员用户是针对在本省内既没有驾驶证(包括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驾驶证)也没有机动车(包括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且正在进行申领驾驶证(不包括增驾)学习的用户。如果出现以上提示,说明在申请人身份证明号码下已经拥有驾驶证,需要使用已有的驾驶证来注册为驾驶人用户或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查询。
16. 注册学员用户时提示“您在本地拥有机动车(含摩托车等),请选择[车主用户]注册,或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注册”,导致不能注册怎么办?
答:如果出现以上提示,说明在申请人身份证明号码下已经注册有机动车(包括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需要使用已注册的机动车来注册为车主用户或前往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查询。
17. 学员注册时提示“您当前不存在需要考试的在办业务!”,导致不能注册怎么办?
答:请返回上一步,至填写用户信息,确认选择的所在城市是您驾驶证申领所报名的城市,如果核对信息无误,请联系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18. 学员用户取得驾驶证后是否还需注册驾驶人用户?
答:学员用户取得驾驶证后,用户类型会自动变为驾驶人用户。
19. 办理增驾业务的驾驶人,现用手机号码与驾驶证档案手机号码不一致,无法注册怎么办?
答:如果驾驶证档案手机号码还在使用,可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后,办理手机号码变更业务。如果驾驶证档案手机号已暂停使用,可以选择前往驾校、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注册。
20. 我的机动车和驾驶证是在省内不同地区办理的,是否影响用户注册?
答:不影响。在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时选择驾驶证发证地或机动车登记地,也可在省内任意一个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注册。
21. 单位用户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单位用户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2. 单位用户在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时可申请哪些服务?
答:不同的单位类型在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时可申请的业务类型也不同。具体分类如下:
(1)信息查询、通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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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 |
驾培机构 |
医院 |
学校 |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
安监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 |
其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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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地营运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查询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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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地校车和校车驾驶人信息查询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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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地非营运机动车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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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辖区营运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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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辖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信息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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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办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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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 |
驾培机构 |
医院 |
学校 |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
安监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 |
其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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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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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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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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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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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学员预约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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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预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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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用户窗口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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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单位用户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单位用户注册需要由单位法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由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代理授权书。
24. 哪些类型的单位用户必须使用数字证书(USB-Key)?
答:单位类型为医院、驾校、检测站的单位用户必须数字证书才能登陆和使用互联网平台。
25. 单位用户(单位类型为医院、驾校、检测站)的管理员能否使用单位的数字证书管理本人的机动车和驾驶证?
答:不能。单位用户管理员使用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后只能管理本单位的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员本人需以个人用户注册后方可管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或驾驶证。
26. 同一单位用户是否可以申请多个账号,单位用户能否在互联网进行注册?
答:可以。单位用户目前不提供互联网自主注册服务,需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注册。
27. 单位用户(单位类型为医院、驾校、检测站)在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时领取的数字证书(USB-Key)能否在多台电脑上使用?
答:可以在多台电脑上使用,但需安装数字证书自带的驱动。
28. 单位用户(单位类型为医院、驾校、检测站)的数字证书(usb-key)损坏或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申请补办。
29. 哪几种情况下交管部门将按规定强制注销用户账号,登录时平台会提示“用户不存在”?
答:(1)个人用户死亡或单位注销的;
(2)用户提交虚假资料注册用户的;
(3)新车车主用户注册成功后24小时内未预选机动车号牌,或已预选机动车号牌但未在3个工作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的。
30. 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说的“面签”是什么意思?我应该去哪里“面签”?
答:“面签”是指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实名注册的。车主/驾驶人用户可到全国范围内任意一个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进行“面签”。
31. 密码输入错误注册用户被锁定后怎么办?
答:连续5次输入错误密码,该用户即被锁定,24小时后平台自动解锁。
32. 用户登录时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身份证明和注册时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来进行密码找回;也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33. 注册时提示手机号码不一致怎么办?
答:车主用户、驾驶人用户互联网自主注册时或者注册成功后绑定本人驾驶证、本人名下车辆时,系统提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登记手机号码不一致时,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注册业务。
34. 注册用户更换手机号码后应该怎么办?
答:如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正常接收短信,则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变更手机号码。
35. 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在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注册后,多长时间能收到注册成功提示短信?
答:在用户提交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可收到注册成功提示短信,一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提示短信,首先检查提示短信是否被手机安全软件拦截;若确定提示短信未被拦截,请联系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处理。
36. 如果我不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用户,打开网站后可享受哪些服务?
答:您可享受安全教育、信息公开、出行服务、简项信息查询等服务。
机动车预选号牌
37. 如何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
答:首先,需要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s.122.gov.cn/)注册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注册时选择“新车车主用户”(如果申请人名下已经注册有机动车或拥有驾驶证,系统会提示选择“车主用户”或“驾驶人用户”),用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代码证及委托书)到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的互联网用户面签窗口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申请人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用户登陆,选择“机动车业务”中的“预选机动车号牌”,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即可。特别要注意的是:为确保成功打印预选号凭证,必须使用IE浏览器登录进行操作。新车车主用户注册成功后24小时内应完成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超过24小时未选取号牌的系统将自动注销该用户。
38. 哪些车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
答:用户可以为本人或本单位新购小型汽车(蓝牌)预选号牌;二手车和实行专段管理的出租车不能在互联网上预选号牌;新能源小型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根据车主的意愿选择在互联网上预选号牌或到车管所选取新能源专段号牌(如选择互联网预选号牌则不能享受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和可以使用公交专用道等通行便利)。
39.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国产车“机动车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对暂住人员需要准备好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其他资料请在选号成功后,去车管所办理注册前准备齐全)。同时确保本人注册用户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本人真实使用的手机号,并确保手机在本人身边,在选号过程中需要输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购车发票信息、手机短信验证码以及身份证明信息,并上传购车发票照片。
40.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有哪几种方式?
答:选号提供“自编选号”和“随机选号”两种选号方式。“自编选号”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在公布的号段范围内自行编排号码并验证是否可以使用;“随机选号”则由系统在公布的号段范围内每次随机抽取5个号码供用户选取,系统总共可以提供10次随机选号机会。
41. 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能选到好号吗?
答:互联网选号系统会将投放的所有号牌随机划分为若干个小号段,分别保存在待选号牌库和备用号牌库中。待选号牌库中的号牌数量不少于5万副,备用号牌库中的号牌会根据待选号牌库中号牌选取情况自动定时补充进待选号牌库。因此,互联网选号系统中群众感兴趣的号牌会由系统分期分批进行投放,不会在短时间内被全部选取。
42. 能否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取外省市的机动车号牌?
答:用户想在本人注册地以外(包括其他省市)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的,首先要确认该省市是否也开通了预选机动车号牌功能。如果该省市开通了此项功能,用户可以登录注册地互联网服务平台后,通过预选号牌首页的“点此选择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按照当地的预选号牌规则进行选号。如果该省市没有开通预选号牌功能,则不能进行异地选号。
43.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后不去车管所办理业务会有什么后果?
答:用户在互联网上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进行互联网预选号确认,将会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选号黑名单,用户将无法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44. 在哪里可以查看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的详细操作流程?
答:可以登录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s.122.gov.cn/),点击“办事指南”-“网上业务办理”-“机动车业务”-“预选机动车号牌”进行详细操作说明的查看。
45. 可以用我的用户给其他人的机动车选取号牌吗?
答:不可以。用户只能给自己新购的机动车选取号牌。如果用户给其他人的机动车选取号牌,该机动车在车管所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系统会将该用户和此机动车同时列入到黑名单当中,该用户和此机动车均不能在互联网上再次选取机动车号牌。
46. 用户在预选机动车号牌过程中,输入新购小型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验证时提示“该车辆已经预选号牌,不能再次预选!”或者“该车辆已被他人使用,不能选号,请再次确认车辆识别代号!”的验证失败信息应如何解决?
答:如果用户确认自己新购小型汽车确实没有在互联网服务平台预选号牌或其他原因由其他用户代替本人选取机动车号牌导致车辆被锁定的,车主可以通过平台“预选号牌申诉”模块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资料信息进行申诉。申诉处理成功后,用户即可以继续预选号牌。
驾驶证考试预约
47. 哪些人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驾驶证考试预约?
答:已经车管所受理报名的,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学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考试预约。
48. 怎样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驾驶证考试预约?
答:首先,学员需要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s.122.gov.cn/)注册用户,注册时选择“学员用户”(如果申请人名下已经注册有机动车或拥有驾驶证,系统会提示选择“车主用户”或“驾驶人用户”),用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的互联网用户面签窗口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学员登录个人用户,选择“驾驶证业务”中的“考试预约”,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进行操作即可。
49.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以预约哪些科目的考试?
答:互联网上可以预约驾驶证考试科目一驾驶理论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50.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试预约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互联网预约时要满足规定的各科目考试间隔的最短时间并在计时培训系统中完成要求的科目学时。
51.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试预约是不是越早预约就越可能预约成功?
答:不是。互联网考试预约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2)预约科目一补考和科目二、三考试及补考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4)同时符合第二条、第三条情形的,以两种情形中最近的时间为排序时间。排名在前面的学员系统会优先安排考试。因此,考试预约是否能够成功,是依据学员预约该科目的排名先后顺序,不是依据在互联网上进行预约的时间先后顺序。
52. 怎样知道自己是否预约成功?
答:用户申请考试预约完成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流水的预约受理状态。系统将在预约受理截止后自动按照申请人排名先后安排考试,并在首页热点公布栏目下的“驾驶人考试预约结果公布”栏目中公布预约结果,同时将会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预约结果。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网办进度中查询该预约的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打印预约凭证。
53. 预约成功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参加考试?
答:申请人预约考试成功后,须在预约的考试时间前完成考试科目考试费缴纳,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缴费票据和预约凭证。
54. 预约成功后如果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考试,如何取消考试预约?答:考试预约成功后如需取消考试,申请人最迟在预约的考试日期前一天由本人前往预约考试的车管所申请取消考试预约。
55. 考试结束后如何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答:考试结束后,申请人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个人账户,在我的主页-学员信息-考试信息中查看考试成绩。
56. 在哪里可以查看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试预约的详细操作流程?
答:可以登录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s.122.gov.cn/),点击“办事指南”-“网上业务办理”-“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进行详细操作说明的查看。
补换领机动车和驾驶证牌证
57.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以申请办理哪些补换领牌证业务?
答:可以办理4项驾驶证补换领领业务: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毁损换证、遗失补证;可以办理5项机动车牌证补换领业务:行驶证遗失补证、行驶证毁损换证、丢失(灭失)补领机动车号牌、损坏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检验合格标志。
58.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补换领牌证业务的用户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用户只能申请已经绑定在自己名下的本人机动车的补换领牌证业务和本人驾驶证的补换领业务。为确保申请业务的真实和证件号牌的安全,系统要求在互联网申请补换领牌证业务的用户必须是在公安交管部门面签窗口实名注册的用户且用户提交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证件照片已经通过发证机关的审核。
59. 申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补换领牌证如何收取费用?
答:申请人申请了补换领牌证业务,如果选择了邮政寄送,补换领牌证的工本费由邮政工作人员在上门送件时收取,同时将工本费收费票据交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选择牌证自取,补换领牌证的工本费由申请人在车管所领取牌证时缴纳。
60. 如果申请了补换领牌证业务,申请人如果拒绝签收邮政寄递的牌证,或不按规定时间到车管部门领取牌证会有什么后果?
答:用户一旦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补换领牌证,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超过一个月未到车管部门领取,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61. 在哪里可以查看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补换领机动车和驾驶证牌证业务的详细操作流程?
答:可以登录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s.122.gov.cn/),点击“办事指南”-“网上业务办理”-“驾驶证业务”或“机动车业务”进行详细操作说明的查看。
机动车检验预约
62. 哪些用户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检验预约?
答:目前,系统针对个人注册用户和单位注册用户开放检验预约业务,用户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的本人的机动车和单位用户的机动车进行预约检验。
63. 哪些机动车可以进行检验预约?
答:注册在个人名下和单位名下的各类机动车均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检验预约。
64.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能否进行异地检验预约?怎样预约?
答:目前,我省内已经开通互联网检验预约的各市州之间可以进行异地检验预约。车主登陆个人用户后选择已经绑定的本人机动车,选择要预约的地市,再根据自己的车辆情况选择相应的检测站即可。
65. 检验预约后怎样查询预约结果?
答:用户可以登陆个人账户,在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检验预约-预约结果查询中查看预约情况,还可在此页面打印检验预约凭证。同时,预约成功后系统会发送一条预约成功短信到申请人的手机。
66. 机动车检验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机动车检验时需携带车辆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原件、检验预约凭证在约定的时段到相关检测站进行检测,同时要确保机动车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处理完毕。
67. 如果临时有事,不能按预约时间进行检验,怎样取消预约?
答:申请人最迟可以在预约的检验时间前24小时登陆个人账户,在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检验预约-预约结果查询中进行取消预约。
68. 在哪里可以查看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检验预约业务的详细操作流程?
答:可以登录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gs.122.gov.cn/),点击“办事指南”-“网上业务办理”- “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检验预约”中进行详细操作说明的查看。
违法处理类
69. 在互联网平台注册的个人用户处理交通违法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车主用户需绑定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用户需绑定本人名下的车辆。
70. 个人用户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处理哪些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
答:互联网自主注册用户可以处理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用户还可以处理绑定的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不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71. 个人用户可绑定非本人名下的几辆机动车?
答:可以绑定非本人名下的三辆机动车
72. 如何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需要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被绑定机动车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后进行办理。
73. 个人用户每年可办理几次解绑、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每年可以解绑并重新绑定一次。
74. 互联网自主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
{placeholder tag=span i=835}答:可以处理绑定的本人名下机动车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平台支持批量处理,但累计记分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可以处理不记分且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placeholder tag=p i=334} {placeholder tag=span i=836}{placeholder tag=span i=837}75.{placeholder tag=span i=838} {placeholder tag=span i=839}个人用户绑定的驾驶证在什么情形下不允许自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placeholder tag=p i=335} {placeholder tag=span i=840}答:绑定的驾驶证处于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状态的,不允许处理。 {placeholder tag=p i=336} {placeholder tag=span i=841}{placeholder tag=span i=842}76.{placeholder tag=span i=843} {placeholder tag=span i=844}什么类型的车辆可以在互联网自主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placeholder tag=p i=337} {placeholder tag=span i=845}答:仅限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 {placeholder tag=p i=338} {placeholder tag=span i=846}{placeholder tag=span i=847}77.{placeholder tag=span i=848} {placeholder tag=span i=849}外省籍机动车在我省境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否在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处理? {placeholder tag=p i=339} {placeholder tag=span i=850}答:在我省支付平台上线前,暂不允许处理。 {placeholder tag=p i=340} {placeholder tag=span i=851}{placeholder tag=span i=852}78.{placeholder tag=span i=853} {placeholder tag=span i=854}互联网自主处理交通违法的流程? {placeholder tag=p i=341} {placeholder tag=span i=855}答: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违法处理业务→选定需要处理的违法车辆→选定需要处理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信息→输入短信验证码确认处理。 {placeholder tag=p i=342} {placeholder tag=span i=856}{placeholder tag=span i=857}79.{placeholder tag=span i=858} {placeholder tag=span i=859}处理完成后如何缴款? {placeholder tag=p i=343} {placeholder tag=span i=860}答:处理完成后点击“打印缴款凭据”→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缴款凭证或者对该凭证进行照相保存。用户可随时通过“网办进度”菜单查询该违法记录并查看“打印缴款凭据”信息。 {placeholder tag=p i=344} {placeholder tag=span i=861}缴款途径:交通违法当事人凭打印的缴款凭证或照相设备保存的缴款凭证照片到指定银行柜面缴款;或者登陆指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款;或者通过指定银行自助缴费终端按操作流程缴款。 {placeholder tag=p i=345} {placeholder tag=span i=862}注意事项: {placeholder tag=p i=346} {placeholder tag=span i=863}1.全省除兰州外其它地州市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缴纳仍然保持原有缴款渠道。兰州本地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兰州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四家银行缴纳罚款;异地交通违法行为在甘肃银行缴纳罚款。 {placeholder tag=p i=347} {placeholder tag=span i=864}2.兰州市本地的交通违法行为指兰州注册登记的车辆(甘A)在兰州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他均为异地交通违法行为。 {placeholder tag=p i=348} {placeholder tag=span i=865}3.因互联网数据交换原因,当事人需在完成电子监控处理1小时后再进行缴款。兰州市本地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需在完成电子监控处理后次日缴纳罚款。 {placeholder tag=p i=349} {placeholder tag=span i=866}{placeholder tag=span i=867}80.{placeholder tag=span i=868} {placeholder tag=span i=869}进入违法处理功能菜单,看不到绑定的机动车怎么办? {placeholder tag=p i=350} {placeholder tag=span i=870}答:首先要确定是否已经绑定了机动车,如果没有绑定,要到用户机动车绑定界面去绑定;如果是绑定了的机动车没有显示出来,请先尝试清理浏览器缓存,同时在部级平台做单点退出,再尝试在部级平台登录至需要处理违法的省市。 {placeholder tag=p i=351} {placeholder tag=span i=871}{placeholder tag=span i=872}81.{placeholder tag=span i=873} {placeholder tag=span i=874}已处理相应的违法记录并且提示已记分,但用户个人页面还是显示原来的记分状态怎么办? {placeholder tag=p i=352} {placeholder tag=span i=875}答:这种情况下,用户退出重新登录,就会显示最新的状态。 {placeholder tag=p i=353} {placeholder tag=span i=876}{placeholder tag=span i=877}82.{placeholder tag=span i=878} {placeholder tag=span i=879}点击“打印缴款凭证”时不显示怎么办? {placeholder tag=p i=354} {placeholder tag=span i=880}答:“缴款凭证”为pdf格式的文件,不显示时,请更换浏览器或者下载pdf阅读器(如Adobe Reader 阅读器)。 {placeholder tag=p i=355} {placeholder tag=span i=881}{placeholder tag=span i=882}83.{placeholder tag=span i=883} {placeholder tag=span i=884}单位用户中的重点企业用户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发生变化怎么办? {placeholder tag=p i=356} {placeholder tag=span i=885}答:重点企业用户需到辖区交警大队进行数据维护。 {placeholder tag=p i=357} {placeholder tag=span i=886}{placeholder tag=span i=887}84.{placeholder tag=span i=888} {placeholder tag=span i=889}重点企业的单位用户代理人发生变化怎么办? {placeholder tag=p i=358} {placeholder tag=span i=890}答:由该单位新的代理人携带原代理人相关资料,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资料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授权书。 {placeholder tag=p i=359} {placeholder tag=span i=891}{placeholder tag=span i=892}85.{placeholder tag=span i=893} {placeholder tag=span i=894}道路运输企业名下的挂靠机动车、驾驶人如何纳入管理? {placeholder tag=p i=360} {placeholder tag=span i=895}答:对挂靠的机动车、驾驶人需车主、驾驶人在互联网进行注册并提交挂靠申请(“用户信息变更”菜单下的“机动车挂靠申请”、“驾驶证挂靠申请”),企业在车辆或驾驶人管理模块中进行审核即可。需要解除绑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挂靠后,企业未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取消挂靠;在企业审核绑定成功后,由申请人提出解绑申请,企业审核同意后,解除绑定。 {placeholder tag=p i=361} {placeholder tag=br i=87}甘肃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网页(122.gov.cn)、“交管12123”APP、12123短信、12123语音和交管12123小程序等多种服务渠道,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