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亭子坝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思南县亭子坝镇人民政府  •   • 关注:224

思南县亭子坝镇人民政府

主要责任人:石勇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00--17:00

办公地点:思南县亭子坝镇人民政府腾龙大道政府大院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通讯地址:思南县亭子坝镇人民政府腾龙大道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565100

一、党的建设办公室:

单位责任人:田娜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宣传工作,统战等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郁浩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办公会议及由镇党委、镇政府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机关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管理;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张宏江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积极认真做好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帮助困难群体众发展生产;民族、宗教工作;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应保人员应保尽保,幸福地安度晚年;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使残疾人和老龄人生活得到保障;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邓连军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各种产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经济信息采集、分析和咨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等。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梁国荣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管好优质服务窗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等。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张宏江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部署,研究、撰写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等,提请镇党委、镇政府讨论决定;掌握、分析本辖区内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情况和信息,重大问题提交镇党委、镇政府研究解决;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决定,代表镇党委、镇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监察、督促各党支部、村委会及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等专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平安村、民主法治示范村、无毒村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七、农业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黄林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对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积极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举办农业科技示范样板,指导农业生产,在全镇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本镇区域内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测、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全镇农业的病、虫、草、鼠的预测、预报等各项工作,为领导正确指导生产提供决策依据,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七、负责全镇农业的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总结和推广;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努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陈伟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转移;机构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医保;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

九、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张婷婷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农村义务教育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科技文化宣传;搞好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兴农;信息收集与传递;开展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发展群众文化体育和旅游业;图书阅览服务等。

十、妇联:

单位负责人:李满满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布置的工作;提高社区女性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提高妇女育人意识、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四有”教育,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为妇女办实事、好事,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健康,充分利用辖区内幼儿园、学校等载体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服务工作,解决妇女后顾之忧,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反馈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决策本社区妇女工作的重大事项;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十一、团委:

单位负责人:张婷婷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梦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指导学校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十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田娜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以“五老”人员为主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教育青少年工作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五老”人员、镇关工委成员单位、村社区关工小组的作用,开展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努力把青少年教育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爱祖国,爱劳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十三、村镇规划建设站:

单位负责人:李时凯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

呈报和实施工作;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工作;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建筑和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监督等。

十四、林业环保站:

单位负责人:杨程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承担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组织制定环保规划、计划;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防治监管及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建设,负责有关环境信息的统计和报送等。

十五、应急管理办:

一、单位负责人:叶心剑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二、主要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进行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配合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十六、乡村振兴站:

单位负责人:高尧杰 办公电话:0856-7341001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镇党委、镇政府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决定、指示,负责检查、收集、反馈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情况;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研究制订本镇村振兴开发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本镇村振兴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和项目资金的管理;管理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和乡村振兴物资;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工作;组织全镇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研究、探索乡村振兴工作改革措施;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乡村振兴情况,为党委、政府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提供依据;组织、配合有关单位对贫困地区的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会同镇人社中心单位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教育发展和科技发展等计划,承担亭子坝镇村振兴站的日常工作;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思南县亭子坝镇人民政府

思南县亭子坝镇人民政府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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