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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 事项名称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
| 事项编码 | TE520000009700468935201990000430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权力部门 |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对象 | 法人 |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当场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
| 办理窗口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50号安顺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法人综合受理窗口。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8路公交车在头铺新村公交站台下车,乘坐9路、12路、14路、16路和19路公交车在车管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台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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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联办机构 | 无 | 网上支付 | 否 | |
| 审批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 办理公示 | 贵州政务服务网安顺站https://zwfw.guizhou.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 年审或年检 | 不需要年审或年检 |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 咨 询 | 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50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法人综合受理窗口现场咨询,或拨打窗口电话0851-32280037(后台电话:0851-32280015/0851-32280006)咨询。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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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在政务大厅咨询投诉窗口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电话务0851-32280001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贵州省长栏目、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长留言板、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 人民网贵州省委书记省长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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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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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第三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
| 2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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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第六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登记下列事项:(六)分支机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 第七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 ||||||||
| 3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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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登记下列事项:(六)分支机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 |||||||
请选择相关情形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材料形式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
| 1 |
1、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公司隶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 2、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纸质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原件影像(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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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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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 号)附件2《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版)》第一部分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6】分公司设立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公司隶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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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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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格式文本。线下申请的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使用A4纸型,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线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原件影像(印)件1份。
|
申请人自备
|
数据共享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 号)附件2《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版)》第一部分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6】分公司设立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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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 |
当场收件 |
申请是否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本机关职责范围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予以收件。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不予收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的,告知申请人到其他行政机关办理,不予收件。 |
| 受理 | 张志凡 | 当场受理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当场不能告知的,于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不能补正的,不予受理。 |
|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张志凡 | 当场审查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予以受理的,申请材料需核实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五日内日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出具《收到材料凭据》,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 决定 | 姚振杰 | 当场决定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准予登记的,出具《准予开业/设立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送达方式 | 办理结果 |
| 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张志凡 | 当场制证 |
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
准予登记的,制作准予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不予许可的,制作登记驳回通知书 |
| 发证 |
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 |
当场发证 |
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
向申请人送达营业执照正副本、准予登记通知书。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
以下是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官方入口及操作指南,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办理业务: 1.统一入口:贵州政务服务网 所有市场监管业务(企业登记、食品药品许可、特种设备备案等)均需通过省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