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财税新政,100%与您相关!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北京地税局  • 关注:5198

2018年4月1日起

一批涉税新规将正式实施

都与你相关

赶快先睹为快吧


纳税信用级别增设M级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新增3类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两项激励措施:一是可在网上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实施


政策依据

根据《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北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85个事项。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环保税开启首轮缴纳


政策依据

环境保护税4月1日将迎来首个征税期。这是我国历史上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实行按季申报,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


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从4月份申报期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明确


政策依据

为加强税收协定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受益所有人”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就税收协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中“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公告一方面旨在允许没有滥用协定目的和结果的案件得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并提高其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确定性,减少征纳双方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借鉴“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第六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待遇的不当授予)成果,提高“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的刚性,对滥用协定风险较高的安排进行更加有效的防范。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4月1日及以后发生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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