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0年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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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0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河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18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0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点击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尚未报送公示2018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与2019年度报告一并完成。

报送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省直业务咨询电话:

省工商局:0371-66779381(企业)

0371-66779473(个体及农专社)

省社保局:0371-65622933

省统计局:0371-65898826

技术支持电话:

0371-66779306(监督)

0371-66779394(年报)

0371-66779637(公示)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12月29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入口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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