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 关注:4233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 功能概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二)本功能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方和自然人等缴税主体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三)本功能也适用于存款账户账号的变更。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 点击“增行”,编辑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内容。如变更,则必须填写变更日期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新增

4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按钮,跳转至附列资料上传页面。点击上传,选择本地文件后,点击确定。

附列资料上传页面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

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提交成功

3 注意事项

1 当纳税人存款账户变更内容涉及三方协议信息的,纳税人应申请变更三方协议。

辽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宁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依据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实现统一渠道、统一地址、统一登录、统一界面、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全部功能一站办理、待办事项和通知消息集成、主要关联业务的一次办理,并且提供了套。。。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18763.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