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非核定税种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等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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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报

1      功能概述

本功能模块提供非核定、非联合业务申报,如通用申报、非核定税种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纳税人当发生这类业务需要申报时,可通过本功能入口进入填写申报表完成申报。

2      操作说明

2.1       进入其他申报

点击【其他申报】,页面显示纳税人当前申报月份需要申报的其他税费。注意:这里的【申报月份】不影响实际申报税费的税款所属期起止。

进入其他申报

2.2       通用申报

1、点击【通用申报】--【填写申报表】,进入通用申报申报表。

进入通用申报申报表

2、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确认无误后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3、用户可自行勾选要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操作,再填写完数据后,点击【申报】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

用户可自行勾选要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操作

4、若用户发现填写数据有误,可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到“填写申报表”页面更改数据,按照第1步操作,再次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对数据进行确认,若发现数据有误,重复此步骤。

5、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申报,进入“申报回执”页面

进入“申报回执”页面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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