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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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描述】
本模块为纳税人提供办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的功能。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进入路径】
点击【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功能界面】
点击【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完成申请表填写和附件上传后,点击【保存】,暂存已填写内容;点击【下一步】则提交申请信息,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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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子税务局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试运行,改版后的功能怎么用,这份快速操作指引请收藏。 http://dzswj.gz-l-tax.gov.cn http://www.gz-l-tax.gov.。。。

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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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安排,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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